1、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2、離休、退休的;
3、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;
4、出境定居的;
5、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;
6、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;
7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,且戶口遷出本市的;
8、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,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;
9、職工享受城鎮*低生活保障的;
10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,并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;
2、離休、退休的;
3、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;
4、出境定居的;
5、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;
6、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;
7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,且戶口遷出本市的;
8、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,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;
9、職工享受城鎮*低生活保障的;
10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,并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;
11、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癥,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。
一、提取材料:
1、身份證原件;
2、住房公積金卡原件;
3、購房合同或房產證原件、復印件各1份;
4、《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》(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)或契稅完稅證(有效期一年)原件、復印件各1份。
二、溫馨提示:
1、如購房人不是提取職工本人,提取職工還需證明與購房人的關系(僅限配偶或同一戶口簿內的直系親屬),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、復印件各1份;
2、提取額度為相應票據開具當月的個人公積金賬戶金額;
3、提取次數為一次購房行為辦理一次提取;
4、原則上需本人辦理,如委托他人**,**人需證明與提取職工的關系(僅限配偶或直系親屬),提供雙方身份證、結婚證或戶口簿等相關證明原件、復印件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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